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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质砖

  网民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获官方回复 共计22条

  

骆惠宁同志简历| 给山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9月6日电近日,山西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的2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长治市化学工业供销公司的在职在册职工。至今未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面)。企业2003年关闭停产,是市政府的困难企业。我1990年1月至1991年6月参保并缴费,调入本企业后至今未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也是职工的基本权益。2003年以前是代缴代扣,企业未分个人帐户。无论企业改制还是破产都应给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无社会保险生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2008年因病欠下十万元医药费。要求主管部门(经信委)解决社会保险和所欠医药费。望王书记给于解决。

  答复意见:

  一、长治市化学工业供销公司情况 化学工业供销公司前身为长治市化学工业局供销科,成立于1978年,1988年改为实体公司。公司在册职工31人,由于经营和市场等原因,截止2001年,企业负债604万元,负债率211%,无法继续经营。2003年,长治市化学工业供销公司根据长治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企业改革指导组《关于市国有供销企业职工身份置换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同年改制完毕。 二、反映人邓某情况 邓某属该企业1986年9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按照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方案,应领取9年2个月的安置费4600元(每人每年按500元计算),本人已领取。另外,因本人未缴纳个人部分的养老金,故未参加养老保险,而是领取了企业应缴纳的养老金1923.6元和5000元现金。据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讲,5000元是因其有病对其的照顾。该企业在1986年9月30日以后参加工作职工的《自谋职业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申领安置费表》中已说明:1.凡已经交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本表签字后从2003年2月1日起由本人交纳养老保险金,企业不再交纳。2.不交纳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本表签字后企业不承担以前和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义务。3.凡在本表签字的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保留全民所有制身份,企业对其退休、医疗等均不承担义务。4.每人每年按500元计算,终止工作时间按实际出勤。以上几点可以说明企业已不再承担给邓某办理社保的义务。其生活困难问题建议向所在社区反映,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办理城镇低保。 经长治市民政局与本人沟通,邓某2008年生病,其诉求为解决2008年生病所花医疗费用,因所有单据距今时间过长,且其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在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鉴于其孩子今年参加高考,依据相关政策,若孩子考上二本及以上大学,可提供孩子大学录取通知书和缴费证明,为孩子办理低保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骆书记:您好 我们是阳高县煜龙嘉苑新买楼房业主, 本来买房是人生中最大的喜事了,可是我们却高兴不起来,快哭了,在拿钥匙前,我们收到了一张天价收费清单(附图)开发商要求我们缴纳集中供热入网费每平米50元,天然气入户费每户3500元等等费用共23000多元,就是在大同市也没有这么高的收费,堪称天价,现在很多地方这两项费用已经取消了,而我们阳高县还在违规收取,煜龙嘉苑是阳高县最大的小区,我们全体业主恳请政府能够过问此事,帮帮我们,谢谢了! 煜龙嘉苑全体业主

  答复意见:

  一、阳高县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基本情况 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是由大同市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工程共分三期。目前,一期、二期已交工,交工面积10万平方米,三期(4万平方米)预计年底交工,剩余2万平方米因暄阳街修路,计划明年开工建设。 二、反映人情况及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经阳高县住建局调查,反映人张某,并非阳高县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业主,所留电话号码13735204658是浙江绍兴移动号码且是空号,因此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对此,调查组又查阅了大同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和《阳高县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购房合同》。其中,同价房字[2010]7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严禁房价外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合同未予明示的费用”。《阳高县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一条、第十四条明确标注由买受人交房时另行交付集中供热入网费、天然气入户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同价房字[2010]76号文件和《阳高县煜龙佳(嘉)苑住宅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应当另行交付集中供热、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入网费等相关配套费用。因此,不存在网民反映的开发商违规收取集中供热入网费等问题。

  【网民留言】

  骆书记您好!我们是长治淮海集团惠丰乐园区10号楼的住户,淮海集团隶属山西国防科技工业集团。我们所住的楼房是上世纪苏联50年代苏联专家时期盖的楼房,已60余年,供暖管道早已老化,多年以来冬天暖气一直不热,最冷时室内温度只有10度左右,我们曾多次向单位反映此问题,单位对此事也清楚,也上门检查过,但最终不了了之,取暖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是在此居住已达50多年的住户,家里老人80多岁,冬季取暖问题是大问题,我们要求能够解决问题更换老旧管道,让我们冬天有个暖和的居住环境,让老人能安稳过冬。冬天即将来临,希望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供暖问题,我们翘首以待!!!

  答复意见:

  经了解,李某某反映问题基本属实。该小区大多数楼房是50年代所建的老楼,由于采暖管道老化,采暖期内主管道崩裂和支管道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小区内部分楼房采暖效果不稳定。经物业部门多次整体调整和不断维修,部分楼房采暖效果有所好转,但仍有一部分采暖效果不佳,住户意见很大。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对该楼区供热管网系统进行改造,但工程量大,将涉及高额的费用,需专门立项,系统解决。当前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侧重于修,并开通了24小时抢修电话,待项目立项、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行系统改造。

  【网民留言】

  吕梁市中阳县寨湾“阳光C座”(八层)与凤尾沟十九层两栋违建,从2013年劈山挖地基开始举报至今即将完工销售了,其中“阳光C座”已经售完,并供水供电,相关执法部门怎么能让两座违法建筑一直施工到快建成!请骆书记好好管管。

  答复意见:

  关于寨湾小区(阳光C座):高某某为拓宽丝网厂(法人代表为高某某妻子杨某某)道路,于2011年以产权置换和货币补贴的方式与周边5户居民签订协议,修建道路并建设安置房。2012年3月开始建设住宅楼,设计该建筑为六层,建筑面积5464.86㎡,实际建成八层,建筑面积7093.2㎡。 关于凤尾沟18层(地下1层)高层:刘某某、王某某原有南街凤尾沟一处住宅,宅基地面积797.24㎡,2012年12月由刘某某提出房屋改造申请,具体由高某某负责修建,长42m,宽16.8m,设计建筑面积4939.2㎡,共建地下1层,地上6层住宅。实际建成18层(地下1层)高层住宅,总计建筑面积13406.4㎡。 上述两处建筑均未在住建局办理相关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属违法建筑。建设过程中,县综合执法大队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但高某某拒不停工,偷修抢修,直至阳光C座竣工入住,凤尾沟18层高层完成主体施工。 对上述两处违法建筑,反映人高明某曾多次上访。为此,吕梁市纪委、监察局于2014年11月成立专案组,全面调查后,责成中阳县纪委、监察局于2015年2月分别对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按照上级建筑市场整治要求,住建局已对城区违法建筑进行了摸底排查,下一步将陆续对“两违”存量问题逐步予以处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骆惠宁书记,我叫栗X兰,今年79岁,现住山西大同南郊区马军营乡房子村次子家 。我的长子张X善1986年省煤校毕业,分配到大同城区新建南路街道办事处所属的城区三叉沟煤矿工作,1991年底,井下检查设备时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因公死亡,街道办事处领导在事故发生一周后才到我家通知处理善后,当时我们怕随着领导换届抚恤金的领取受卡,提出过一次性付清,但街道办事处的领导说,张X善属学校毕业分配的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不是临时工,不能一次性付给,得按国家规定按月付给,当时每月给45元,可2000年街道办事处换新领导后,一直以没钱为由,不给发放抚恤金,以后又换的领导也以种种理由至今不给发放,这期间我次子多次找街道领导但无济于事,曾经给大同晚报打过电话也是不了了之,找过城区政府区长,但到街道办事处后,办事处书记说“你找谁也不顶事”,找市信访局,市信访局科长又给书面介绍城区信访局落实,但到城区信访局后,人家说“你找我们的区长都没解决,我们根本解决不了”,大同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设立后多次拨打反映,但至今也得不到解决。我老年丧子,多年以泪洗面,以至身患胆结石,高血压,糖尿病,国家抚恤金标准早已提高多次了,但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们身为党的国家干部,何时才能把拖欠我的抚恤金给我补发呢?恳请骆书记帮我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经调查,栗某某的长子张兴某于1986年毕业后分配到大同城区新建南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所属的城区三叉沟煤矿工作。1991年,张兴某在井下检查设备时一氧化碳中毒不幸死亡。1992年,三叉沟煤矿和张兴某家属签订了《关于三叉沟煤矿原副矿长张兴某同志死亡事故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并由大同市城区公证处予以公证。按照该《处理意见》,三叉沟煤矿每月支付栗某某45元生活补助费,由三叉沟煤矿交付给街道,再由街道代企业付给栗某某。2000年三叉沟煤矿封井关停,企业倒闭,自2000年后无法支付此项费用。所以栗某某反映“街道领导换届后未发抚恤金”的说法不属实。 城区十分重视此事,成立了化解工作组,多次接待反映人,并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同时新建南路街道同志多次上门商量解决办法。在和栗某某的几次谈话中,栗某某提出要将每月45元的生活补助费认定为抚恤金,并且按照物价上涨和国家现阶段执行的抚恤金标准发放。但在当年议定的《事故处理意见书》中,三叉沟煤矿每月支付栗某某45元的生活补助费,并没有提到日后要按物价上涨来提高数额。多次沟通,栗某某一直坚持本人意见。对此,因街道并不是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街道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帮助。如果栗某某对《事故处理意见书》有疑义,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网民留言】

  孝义市三贤片区(碧园府前一号)棚改回迁已经三年了,今天2016年7月16日终于开始交工了,今天是一号楼交房的日子,但是大家却是高兴不起来。棚户区改造应该得到最优惠的政策,但是我们的物业费1.25元,电梯费0.3元,合起来1.55元,是孝义市目前最贵的小区物业费,肯请市政府出面主持调查并给我们一个答复。请问这样规定这样收费有依据吗?棚改出一个最贵小区合理吗?

  答复意见:

  经查,碧园府前一号小区位于孝义市建设街与府南路东南角,紧邻孝义市党政大楼,属大型商住社区,由孝义市德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向小区住户收取1.25元/m2·月的物业费和0.3元/m2·月的电梯费为孝义市物价局孝价〔2014〕16号文件物业收费指导价中的最高标准。造成该小区物业收费相比其他小区较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其他商住小区住户电费由物业公司统一代收,代收电费中加收了小区公摊照明和其它公共类设施用电费用,而该小区住户电费直接由供电公司收取,收取额只为住户自身户内用电费用,公共用电费用只能分摊到各户的物业费中。另外,0.3元/m2·月的电梯费主要用于电梯年检、维保及日常维护。 综合考虑该小区部分住户经济承受能力的实际,市棚改办和项目指挥部召集市房产物业所、府中社区、德贵物业公司和开发企业,于8月11日就如何进一步压缩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专门召开协调会议,会议议定:一、由开发企业加大对物业公司前期管理运行成本费用的支持力度,保证物业公司前期正常运转;二、重新测算物业费及电梯费,物业公司将公摊电费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剥离单列,电梯费用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测算成本并进行公示,尽快出台《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下调方案》,主动接受业主评议;三、今后所涉收费项目要进一步细分、细化,收费标准在公布程序上要广泛宣传,提前对接,在合同约定上预先周知,达到质价对等服务,实现业主满意。

  【网民留言】

  骆书记您好:欢迎您到山西工作,我是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杨暴村人,随着长治市区城市道路建设步伐的加快,长治市区城市道路建设变化这几年在历级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我作为长治市人感到非常高兴。我想建议一下:长治市城区五一街西路延伸至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太阳路的问题,长治市郊区西南部地区现在只有两条路(南部是长治至长子城际快速路和北部是长治至长太高速通道)通住长治,唯独中间道路没有打通。目前长治市城区五一街西路已延伸至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南寨村,现在长治市城区五一街西路向西再修1公里就可以与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太阳路相连接。如果长治市城区五一街西路与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太阳路能够相连接,长治市郊区西南地区去长治市主城区只需要10分钟时间,这对于开发长治市郊区西南地区经济意义重大,这对于长治市郊区西南地区进一步融入长治市主城区意义深远,这对于长治市郊区西南地区经济开发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建议长治市委、市政府能够实地调研考察可行性方案,希望这条富民强市的道路能够早日建成。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体谅。谢谢。同时祝各位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答复意见:

  长治市规划勘测局依据《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在《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五一街(路)西路西延至湖滨大道已按要求编制了规划,待条件成熟时实施。湖滨大道到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太阳路道路属于本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以外。感谢网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长治市规划勘测局将在下一轮总规调整中予以综合考虑。

  【网民留言】

  太钢保卫部王明生,兢兢业业为太钢奉献了28年的青春和毕生心血,获得了无数荣誉头顶无数光环,因为工作原因,过度劳累两次病倒在工作岗位,同事打120从工作岗位送到医院,虽抢救过来没有生命危险,但生活不能自理,太钢保卫部只给1000元工资,扣掉1000元给下面的人分,反应到太钢纪委,却说没有这事。但是保卫部把工资凭证都从办事人手里收回去,一位律师讲:如果抢救不过来,都可以申请英雄称号了。现在王明生生活不能自理,生计难以维持,孩子上学难以承担,年迈的父母无法孝敬。全保卫部没有一个人敢出来给证明王明生是从单位送到医院的,还被保卫部逼迫血压升高二次住院,使我家雪上加霜,债台高筑。领导干部豪车开着,年薪挣着,而工人连生存和救命的钱也没有。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工人的地位么?请您帮助一个过劳而为亡人生存下去。

  答复意见:

  太钢集团保卫部消防管理科员工王某某于2014年7月21日下午16︰30左右在办公室突发脑出血瘫倒在地,本科室同事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其送往迎新街太钢总医院救治。考虑到其突发重病的实际情况,太钢集团保卫部相关负责人咨询了太钢集团安全专管部门确认此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在得到不属于工伤的明确答复后,保卫部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累计捐款13100元。之后,保卫部又为其申领大病特困救助金10000元、医疗互助金8059元、工会平衡救助金500元、困难职工党员救济金2次共3000元、金秋助学金2000元等。 王某某因病请假,按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入推进员工“能进能出”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请病假超过90天的应集中劳务市场管理”的规定,太钢集团保卫部特派专人进行解释并告知其家属。在未办理各项手续之前,保卫部按照《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为其按时发放病假工资。

  【网民留言】

  尊敬的骆书记;您好, 运城市垣曲县古城供销社拖欠我们农民工工资十几年了,多次讨要,不给解决,请骆书记在百忙中帮我们解决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经调查,反映人孙某某于1998年以小梁建筑公司的资质承建了古城供销社1、2号楼的建设,1999年完工并交付使用,但一年后2号楼地基塌陷,墙体出现拳头宽的裂缝,已成危楼,无法使用。孙某某所建工程质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给古城供销社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因此所欠11万余元余款没有兑付,关于建设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网民留言】

  运城市家电小区,因为环保要求取暖锅炉被拆除,这个业主都理解,但集中供暖无法接入,在离小区一公里的老汽车站集中供暖正在施工,就是这最后一公里进不了小区。物业只是说大暖接不了,只能用天然气,然后一直催促业主赶紧交天然气接口费、壁挂炉接口费、购买壁挂炉费用等,每户费用约一万元,且要求使用物业指定品牌的壁挂炉,费用都交到物业统一安装。 问题: 1、为什么集中供暖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进小区?(如果是费用的问题,业主的维修基金去哪了?) 2、政府因环保拆除小区取暖锅炉后,是否对居民供暖有解决方案或供暖补贴? 3、旧锅炉应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处置费用是否应归业主所有或用于安装供暖设施? 4、现在是2016年7月10日,不知道在供暖季到来的时候会有领导答复吗?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市供热供气办立即安排人员与反映人闫某某进行对接。7月20日,该办组织盐湖区环保局、市热力公司、经纬燃气公司、家电小区物业及闫某某在家电小区物业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取得了闫某某的理解和支持。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供热问题 市委、市政府针对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决定今年由关铝热电公司对现有供热机组进行高背压供热改造,提高供热能力,扩大供热面积。目前,该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建设中。 二、家电小区基本情况 家电小区位于盐湖区双桥路263号,为商住一体小区,11栋楼,总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其中采暖面积3.6万平方米,涉及用户350余户。2016年以前,由自建5t/h燃煤锅炉进行供热,采暖费执行的是16元/平方米。 三、对反映问题的答复 (一)为什么集中供热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进小区 对于反映人闫某某提出的老汽车站正在建设的供热管网离家电小区仅一公里却无法接入的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说明,实际情况是:该管线根据规划是解决铁路片区的供热问题,设计负荷不包括家电小区。家电小区的供暖问题根据规划是由从圣惠路经红旗路到双桥路铺设管网来解决,由于这趟管路要经过城市主干道红旗路,并且要穿越南风集团铁路专用线,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做前期工作,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所以2015年供暖期结束后,小区物业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拆除了锅炉配件,同时积极与经纬燃气公司联系,签订天然气接入合同,业主可采用壁挂炉进行采暖。目前,小区内天然气主管网已经基本完工。 (二)政府是否对居民供暖有解决方案或供暖补贴 近年来,为改善空气质量,市政府采取了多项专项行动,2014年市政府开展为期两年的“煤改气”专项行动。结合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城区内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必须在2015年年底淘汰、拆除,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政府制定奖励政策,能在2015年10月底完成煤改气任务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10月以后不再安排奖励补助资金,逾期不拆除的市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家电小区是在2016年3月底拆除的锅炉,不在奖补政策时限内。 (三)壁挂炉的选择和旧锅炉处置费用问题 物业并没有指定用户必须购买哪一种品牌的壁挂炉,但是考虑到壁挂炉使用的安全性,用户应该在运城市燃气器具销售指导目录中备案的壁挂炉品牌范围内自行选购;小区的旧锅炉现在还没有处置,旧锅炉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小区处置旧锅炉价格多少,处置资金用于什么地方,这些问题都将征求业主意见,公开处置。 以上答复已取得了反映人闫某某的理解。家电小区物业公司也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网民留言】

  尊敬的骆书记:太钢房产公司占用滨河苑小学好几年,小学一直不能正常使用,周围人民苦不堪言,孩子只能去赵庄小学去上学(目前赵庄正在用高音喇叭搞拆迁,严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该小学一直不交教育局,草坪区无法管,市教育局管不着,请书记为孩子们做主。教育资源任何人不能倾占。望彻底严查。

  答复意见:

  滨河苑小学由太钢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配套滨河苑小区开发建设。由于该小区及周边小区入住率低,适龄学生生源数量少,致使滨河苑小学一直未投入使用,目前暂由太钢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管。 结合公众反映的意见,近几年来,太钢积极配合所辖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做好适龄学生生源的调查统计,一旦符合开办条件,太钢将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骆书记,我是平遥县 洪善镇 南长寿村村民任鹏翔,由于我村历史原因,现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帮助,1我村排水系统整体瘫痪,每逢下雨积水在60厘米。2我村自来水水质量出现问题,近几年来中老年人普遍出现性慢性病患者,3我村在生态环境上,需要政府财政资金支持,4我村在太阳能路灯指标上,一直没有政策下来帮助村民方便出行。希望相关部门,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能把相关政策倾斜一些给南长寿村,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和新发展理念融入到村民的生产和生活当中。

  答复意见:

  一、关于反映村内排水系统瘫痪问题 今年以来,洪善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为南长寿村硬化路面4.5公里,目前施工正在进行中。工程完工后,排水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将同步得到解决,从根本上解决村内的排水问题。 二、关于反映自来水水质差问题 经洪善镇政府与平遥县水利部门联系,可由平遥县东源饮水公司为村民提供饮用水,每吨售价1.2元。目前,正在与村民就水价问题进行协调。

  【网民留言】

  你好.王书记,我是山西省平遥县,孟山乡石家坡村委果子庄村村民,事情是这样的,乡政府已村委的名义,把我们村的古村落遗址从个人手中购买,但是我家的没卖,然后拆迁了.现在是他们把我家的房子给拆成了危房了,我该怎么办?我们去县里的信访部门,他们都是为难我们,不给我们办理,他们都是管管相互,所以我只能向上级汇报了,不好意思,王书记给你添麻烦了,求你帮我们想象办法吧!我们现在都是在城里租的房子住,希望能给我们能安排个住房,

  答复意见:

  反映人裴某系平遥县岳壁乡金庄村村民,户口迁出孟山乡已经30余年。平遥县孟山乡石家坡村委果子庄村不是古村落遗址,该村近三十年一直无人居住。根据上级及国土部门有关政策精神,对孟山乡石家坡村果子庄实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过前期工作,果子庄其他村民已按照标准全部解决。由于裴某漫天要价,不配合乡政府工作,现在只剩裴某一家没有协商解决,已经过去两年多了,该户房屋乡政府至今没有动过。 去年以来,该村发生过两次丢失房屋石头事件,裴某家房屋的石头也丢失了。据了解,裴某家房屋石头为其本人收取对方4000元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太谷县盘道村村民,凤凰山森林公园项目从2013年开始,县、乡、村官窜通一气,欺骗老百姓,将我们所有土地以政府征用14年的名义全部绿化,禁止农民种植,目前只给了农民3年的租金。在分派租金过程中,村长按关系远近分派金额,关系近的每家每人按4W分派,关系远的5000都不到,现在距离不公平合同签订的二次赔偿日期已到,村民去乡里、县里询问赔偿事宜,各级都推诿应付,不给老百姓回复,现在全村200余口人只有房子,连吃饭种地的自由都没有,请省里领导救救我们!

  答复意见:

  2013年,太谷县政府开发建设凤凰山森林公园,租用太谷县盘道村85户村民耕地588.4亩,其中绿化占地48户460.7亩,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的补偿标准,采取三年一付的形式进行了补偿;修路占地37户127.7亩(其中退耕地85.7亩),每年每亩补偿标准为500元,以租赁形式一次性付给村民14年(二轮承包期满)的补偿款;修路占退耕地85.7亩,每年每亩补偿标准为200元,以租赁形式一次性付给村民14年(二轮承包期满)的补偿款。上述款项村民已全部签订租地协议书并足额领取,包括一次性付给的修路占地补偿款和前三年的绿化占地补偿款。后三年的绿化占地补偿款项,侯城乡财政现已到账,即将拨付。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儒林书记,您好, 我是山西太原晋阳峰璟(又名太化金地丽水湾)的业主,我于2013年底购买此房,现在该项目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网签合同签订2016年4月30日交房。现在已经6月了,该项目院内都是土堆,楼宇门口连台阶都没有砌,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 这些都是次要的,现在业主们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该房屋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不知道自己名称写对了没有)大家都不敢收房,因为具大家了解没有验收合格,就不能算是合格产品,后期的大红本产权证就办不下来。这就会影响落户,户口落不了孩子就没有办法上学,一连串的问题......普通老百姓买套房真心不容易,关乎3代人,百十来万不能就这样没有保障花出去。在商品房买卖上开发商本来就是很强势的,可以说我们是被牵着鼻子走的,购买时置业顾问各种夸,真的掏了钱了才能发现各种问题。太原晋阳峰璟300多户业主,真的希望政府能出面管管这个项目。 太原晋阳峰璟300多户业主

  答复意见:

  晋阳峰璟项目是由太原市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五证齐全,2012年9月开工,网签合同约定2016年4月30日交房。经市信访局协调:要求开发公司加紧进行节能、消防等各项验收,在具备备案条件后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要求开发公司在业主接房时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小区内的土堆是开发公司正在做庭院绿化,种植花草树木,绿化完工后将清理多余的土方。 该项目由太原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开发公司已督促物业公司尽快与派出所对接,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委领导,杏花岭区教场巷是太原市的老旧城区,也是有文化底蕴的一条街,见证了太原市的兴盛与发展,但是居住在教场巷的居民却没有真真正正的感受到太原市的发展所带来的实惠,依旧住在老旧的平房内,我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关注太原市老旧城区改造,给出一个时间表,让住在棚户区内的居民住在宽敞明亮的楼房中,谢谢。

  答复意见:

  经核实,教场巷暂未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杏花岭区将积极协调相关材料的申报工作,争取早日启动改造工作。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们家都是太原城中村户口,十五年前购买了同村村民的宅基地,因为历史因素,没有土地使用证,是老宅子,但是有购买宅基地合同协议,现在面临拆迁,请问当时卖给我们宅基地的卖主有权干涉拆迁补偿事宜吗?因为这,每天都睡不踏实觉

  答复意见:

  经向反映人核实,其与卖主为同村户口,双方进行自主协商并签有协议。工作人员已向反映人说明,可到拆迁指挥部了解相关事宜,同时告知其宅基地是不得买卖和出租的,此种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太原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已将办理结果电话答复反映人。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太原是幼升小政策刚出台,今年多了一个社保,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都没有这个社保。咨询教育局,教育局说,出抬这个政策,他们走访过人事部门,人事部门说,大部分都叫社保,希望政府能关注一下这个问题,没社保这些孩子就没发在太原上学了,为什么上个学都这么难

  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太原市实际,太原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为确保真正在太原务工的进城人员子女接受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市教育局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安排入学,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太原市也将根据教育资源,努力予以安排。

  【网民留言】

  敬爱的省委王书记: 我叫菅X,籍贯山西省河曲县巡镇镇石梯子村。我弟弟 现在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念书。2016年5月9日中午,我弟弟骑电动自行车在送外卖时被一辆车牌为晋A3X8XX的小轿车撞倒,送市二院确诊为髌骨粉碎性骨折,从事发至今十余天时间,医院费用已花费2.5万余元, 至今无人问津, 且责任认定不清不实,处理事故的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小店二大队也无任何处理动静,目前被撞学生孤立无援,医疗费筹不起来,诊治陷入困境,后续遗留问题更无从谈起。特别需说明的情况:一是被撞学生父母至今对此事故不知情,因为父亲刚做心脏搭桥手术,放了三个支架。母亲下岗在家,又换有腰椎间盘突出症、神经衰弱症有点行动不便,故不敢及时告知家人事故实情,怕家人因担心而情绪紧张病发发生意外。二是被撞学生本人,因家庭生活困难,故上学以来,抽课余时间一直靠送外卖打零工赚取一点钱来维持上学所需费用。这样的家境又遭遇如此塌天大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实在没办法,只好向救命大老爷敬爱的王书记求救,盼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关注一下这件事,打扰了,万分叩谢,盼过问!

  答复意见:

  2016年5月9日12时30分许,张某驾驶晋A3X800号奇瑞牌轿车在平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晋阳街路口北侧的长城加油站前向东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骑电动车的菅某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双方对事故现场拍照后,张某动用肇事车辆救治伤者,将菅某送至十七局医院就诊。之后,菅某家人将其转至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5月10日,民警根据双方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及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菅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双方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民警告知张某先保障伤者菅某的治疗费用,如双方有需要民警协调的事情可随时到小店二大队。双方也都表示愿意让民警协调该事故的相关事宜。张某当时给伤者方垫付了壹万叁仟多元的治疗费用,随后伤者菅某又增加壹万多元的治疗费,由伤者方自行垫付。 伤者方自行垫付治疗费用后,未通过正常渠道告知民警,其家庭困难情况未向民警反映,也未向民警提出帮助其协调解决新增医疗费用的问题。 小店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了解情况后,将双方约到大队就伤者方垫付的治疗费用进行协调。2016年5月27日张某当场支付给伤者方菅某壹万元,并于5月31日再次支付伤者方伍仟元。目前伤者所需的治疗费用已全部到位,待伤者出院后再进行协调处理。

  【网民留言】

  2013年旺源达房地产公司中标负责修建了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当时县政府重点工程瑞泽苑小区)的建设工程,而如今楼房已全部建好并基本售出,而如今“外观漂亮”的瑞泽苑小区和当初小区招标建设时的规划完全不否,大大缩水,包括工程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1、新建的最坚固楼房成了危楼。小区独有的3栋高层不到2年1-15层所有住房都开了裂缝,无一幸免,最起码的安全没了保障,人心惶惶。如:小区中C1、C2楼房,地基下沉形成的裂缝达6厘米宽;C1、C2楼房楼道内有2道小裂缝在同一位置从1层一直延伸至15层,且裂缝越高越宽;再如个户最多的裂缝多达23处,最宽的裂缝可以塞进一支筷子,墙面裂开的,墙纸裂开的,地板砖裂开的数不胜数。另外,A区、B区、D区、F区的业主们都有类似遭遇发生。 2、小区的建设与规划严重不符。狭小而没有院墙的院落,还有0%的绿化让人哭笑不得,垃圾满天飞,住建局派驻的物业高高在上,拿停水、停电、停暖相要挟,反应问题无人问津,业主们苦不堪言(C区现状)。更要命的是此小区是将原来的河道变窄后空出来的土地建成了,这样一来,河道变成了上宽下窄的漏斗形河道,试问万一山区的娄烦,洪水一来会咋样?难道搞规划的人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明白?视百姓性命于草介,还有道德底线吗?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3、开发商利用业主法律意识不强,百般戏弄。一是利用业主们购房心切法律意识淡薄,在不出示和说明任何上级文件、手续、合同的情况下,采用楼房已全部售完等虚假宣传和不切合实际的规划图、楼房模拟立体图等多种虚幻视觉的营销手段,让业主们疯狂购房。二是利用业主们交房经验不足,在住房证件不全的情况下,避而不谈《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等证件完善情况,催促交足各项费用完成交房,造成了业主维权被动的现状。三是利用部分业主维权意识淡薄,小农意识强的特点,威逼利诱,用极少的资金打发几个缠访闹访的业主,以达到分化业主团结、平息事态的如意算盘。 4、维权之路难上加难。从2014年7月交房开始算起,长达2年的维权路让业主们真正体会到了“难”字的意义,合理且理性化的诉求非但得不到问题解决,换来的不是一个“推”字就是一个“拖”字。有人开玩笑的说:汶川地震一样的天灾我们都没有被“难”倒过,现在真的是把我们给“难”倒了。

  答复意见:

  娄烦县滨河北路拆迁改造为娄烦县2011年重点工程之一。娄烦县国土资源局经过公开拍卖土地,由山西旺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 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先后为其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手续齐全。工程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全面竣工。 关于反映新建楼房成危楼问题。此3栋高层建筑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墙体填充材料为加气混凝土块,由于砌块与混凝土温度膨胀系数不一及混凝土砌块干缩现象,使砌块与混凝土框架之间出现部分细小裂缝,属于工程质量通病,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根据《娄烦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该片区为东城居住区,是旧城区改造,由于拆迁原因先实施了临街部分,属于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为前期物业,是建设单位山西旺达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聘任的,并非住建局派驻,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后将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用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我们是康宁街福海苑小区的住户。自入住以来问题不断,老百姓怨声载道。(已有两年之久)。 1、一直未接通天然气。 2、一直未接入集中供热。私自建设天然气供热,犹如定时炸弹一枚。 3、电梯质量太差,经常出故障,而且没有进行年检。老百姓经常使用,生命却不能得到保障。 4、门禁安保系统一直安装不到位,经常有陌生人出入小区。老百姓的财产不能得到安全的保障。 5、物业公司不作业收取物业费,却不做好物业工作。而且强制停水停电,逼住户交物业费。 6、开发商开始承诺大红本,现在却遥遥无期。 小区业主代表多次寻找开发商及物业,并且找小店区政府寻求帮助解决以上问题,但一直未有结果。 以上均为事实,请政府派人到小区听听群众的心声,请政府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针对反映问题,小店区多次协调,但因业主与小区开发商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已建议小区业主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目前,福海苑小区业主已就小区配套及管理不到位问题,于2016年6月23日向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体育西路裕丰花园的业主,我们北门的规划路被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占领,搭建违章建筑。本来好好的交通变得很拥挤。并且经常有人专门堵在小区出口,不让出行。

  答复意见:

  经核查,违章建筑位于针织街北侧便道,结构为钢管临时建筑。小店区执法部门已对该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并对该建筑下达了拆迁通知。下一步,将对该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中纪委通报山西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新华网太原9月7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月7日通报8月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山西省3起。

  1.太原市尖草坪区马头水乡上水峪村村委会主任张月生虚报冒领修路补偿款等问题。张月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三次虚报冒领村集体修路补偿款共4.6万元并据为己有;违规重复领取工资共9000元。经尖草坪区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7月22日研究,决定给予张月生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大同市大同县许堡乡浅井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郭标、原报账员任茂玉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郭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任茂玉虚报粮食作物面积累计558.2亩,冒领粮食直补款共3.52万元,其中2.71万元被郭标、任茂玉据为己有。经大同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6月16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郭标、任茂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郭标、任茂玉的刑事责任。

  3.晋城市泽州县北义城镇西村原村委委员、会计司元付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司元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在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未在全村公示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危房改造申报资料,为不符合条件的儿子申报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4万元。经泽州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5月30日研究,决定给予司元付开除党籍处分。

  运城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月7日,据运城市纪委监察局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问题是:

  河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保化股股长、副主任科员李鹏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李鹏鹏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并接受吃请。经河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鹏鹏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张秀萍进行诫勉谈话。

  夏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裴景义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裴景义先后三次用夏县物资总公司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用于个人办私事。经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裴景义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

  临猗县孙吉初中原负责人潘向前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潘向前任孙吉初中负责人期间,先后多次从学校灶务账支出费用,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补助、奖金等。同时,潘向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临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潘向前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责令孙吉初中进行整改并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福利。

  盐湖区车盘办财政所所长张军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请问题。2016年4月23日,张军为其女儿举办12岁生日宴请,通知朋友、同事及其他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宴请并收受礼金。经盐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非亲属人员礼金予以收缴;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车盘办党工委书记朱建有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车盘办纪工委书记霍冰兰进行诫勉谈话。

  此外,该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4起问题中汲取教训,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履责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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